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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优秀

时间:2023-12-24 作者:方案模版网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优秀精选(9篇)。

以下是我们为您准备的关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优秀”的精选文章,要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您继续向下阅读。我们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应该时刻对未来有个清晰的计划和方向,当工作初期。我们需要提前开始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建立和实施会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工作生活。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优秀 篇1

新学期已经开始,我校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确保广大师生学习、生活环境安全,学校和谐稳定。

1、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结合《大厂回族自治县教育局法制安全办xx学年度第二学期法制安全工作计划》要求,我校扎实地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真正将中小学安全教育落到实处,真正将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严格执行安全教育“五落实”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实际和学生年龄特点,认真上好“开学第一课”。

2、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检查。学校要教育学生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低速载货车、超员超载车和拖拉机等,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3、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对学校教育、教学及师生生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改,对学校周边商业、企业消防隐患开展检查整治,做到消防设施齐备,消防通道畅通,各项制度完善,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公安局负责)。

4、治理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对学校门前机动车道全部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线,规范校门前车辆停放秩序,严厉查处接送学生幼儿的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低速载货车和拖拉机等违规、违法接送学生车辆(公安局负责)。

5、彻底清理校园周边非法商业摊点。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坚决取缔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所有网吧和经营性娱乐场所,出售非法出版物的音像店、书刊店(文广新局负责);取缔50米内流动商贩(综合执法局负责)。

6、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学校周边和涉及师生治安刑事案件的侦破力度,坚决铲除学校周边的黑恶势力,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消除治安隐患,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公安局负责)。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优秀 篇2

为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根据市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结合学校安全教育的特色,着力整治安全隐患,将安全职责落实到位,做到安全监管创新、安全措施强化、安全机制有效,促进学校校园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努力打造“平安校园”建设平台。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校园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及重点部位,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疑难问题,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提高事故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学校安全事故起数、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创建平安校园,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稳定发展。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是:全校范围。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是:学校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和执行、学生交通、学校饮用水、传染病等疾病防控、消防安

全、校舍安全、教育教学设施、校园周边环境等。

四、校园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内容 (一)学校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 1.检查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学校是否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或校园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书有没有层层签订落实,相关责任有无到岗、到人。

2、检查省教育厅制订的有关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情况,师生对各项制度的知晓率,日常管理中各项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3.检查学校教师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4.检查学校制订和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情况:有没有结合本校实际,建立预案,并举行针对性的演练。

(二)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1.检查学校商店卫生工作: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重点对商店的布局、防蝇防鼠和消毒等设施设备、商店人员的健康证、物品采购流程等进行检查。 2.检查学校对商店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管情况。 3.检查有无发生食物中毒。

(三)学校饮用水安全 1.检查学校饮用水水源情况:是否采用乡政府统一管道供应的自来水。 2.检查饮用水水质情况:是否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3.教师、学生饮用水是否经过烧开。

(四)学校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 1.学校医疗设施配置情况:学校是否设立医务室,有没有配置必要的医疗设施。 2.学校传染病等防控制度建立情况:学校有没有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了解和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3.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是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免疫接种工作,在传染病高发时期,

是否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五)学校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情况 1.检查校舍安全情况:校舍有无危房或破旧校舍,受天灾、自然灾害、雪灾等影响后的围墙的安全情况。 2.检查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学校提供的体育和劳技器材、旗杆、护栏、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 3.检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学校商店、教学楼、实验室和图书室的消防栓、灭火器、停电应急灯等设施的配备情况,电线的老化更新情况,消防逃生通道是否畅通。 4.检查学校实验室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储藏、使用、登记等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六)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1.检查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情况:安全教育课有无落实、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2.检查学校组织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情况:有无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周(日)活动,学校各类安全的预警教育措施有无到位。 3.检查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1.检查学校周边的网吧、台球室、游戏室等娱乐场所的安全隐患。 2.检查整治学校周边各类流动摊点。

3、检查存在学校周边影响师生安全的治安、交通、危险水域等安全隐患。

五、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学校根据局实施意见,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订“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时间安排、排查范围、隐患治理要求等向社

会公开,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整改安全隐患的自觉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要对学校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师生安全教育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要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夏季将至,游泳安全至关重要,要对校内的池塘,校园附近的河流、池塘,校园附近建筑取土后形成的水坑进行仔细排查;要对抗极端气象灾害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通过排查,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析、梳理、建档,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三)隐患整改阶段。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学校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部门和科室。各部门、科室要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原

则上每学期初、末各检查一次,并形成检查报告报学校领导。

(四)督查验收阶段。学校要结合“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情况,对本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整改到位及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部署。学校要根据全区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意见的总体部署和局实施意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并部署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时间步骤,细化内容要求,严格治理标准,依据局实施意见的排查内容制定对照检查表,并认真按表开展检查治理,同时要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二)落实责任,密切协作。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由学校统一领导,各部门和科室要着眼大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排查治理好本部门、条线的安全隐患,狠抓落实,不留死角,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对重大隐患的治理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落实资金、规定期限,确保及时得到治理。 (三)登记建档,有序推进。在对排查的隐患进行登记归类建档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隐患的分级制度和分级标准,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监管网络,实行重大安全隐患的分级分层监管。通过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治理制度、治理验收制度,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台帐、日常检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整改治理台帐。 (四)广泛宣传,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深入宣传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他们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专项行动。同时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排查治理坚决做到不走过场。学校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行

动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知识,促进教育教学安全、稳定。 (五)及时总结,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学校要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送制度,定期统计报送学校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统计表,及时掌握和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适时组织督促指导。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工作的信息交流和反馈,及时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办法,定期编发信息,推广经验,着力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南湖区教育科学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优秀 篇3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各处室、班主任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领导。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逐条进行登记,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一时难以整改或本身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请求学校解决。

2、创新工作方法,充分依靠群众,重视舆论监督。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参与隐患排查整理工作。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知识,促进校园安全。

3、突出治理重点,着眼发展大局,构建长效机制。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排除整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师生安全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优秀 篇4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将“安全第一,综合治理”作为原则,坚持突出重点,标本监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将思想统一到党、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狠抓安全生产系统监管主体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做到思想认识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严密有效,技术支撑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严格细致,责任追究严肃认真,动员和发动一切力量,不惜代价,最大限度增强防控安全事故和火灾能力,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和火灾隐患及危害,确保我院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不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及火灾事故,努力做到“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

二、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

和监督体制机制,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加强我院急救援体系建设。

三(☆)、我院开展全面的自查工作

特别是重点部位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和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需限期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

四、门诊、病房等重点地区均设灭火器材,安全通道标识明显,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水、电、气等设施安全,可用。毒麻药品由专人专柜管理。

总之,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我们时刻都要提高警惕,警钟长鸣,提高安全意识。为我院营造良好氛围。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优秀 篇5

1、校舍安全:检查是否存在危房,厨房、厕所、学生寝室等重点场所给予高度重视,查找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问题能整修的要立即整修。

2、交通安全:严禁“三无”车辆运送学生,杜绝超员、超速现象和酒后驾驶,确保学生出入安全。

3、食品卫生安全:学校食堂、小卖部是否配备必需的防蝇、防尘、防鼠、消毒和冷藏设备,是否出售劣质、霉烂变质、无合格证的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上岗,日常饮用水卫生状况,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4、设施设备安全:对学校的电路、电器、实验药品陈放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和整改。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实验室、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的安全情况。

5、防火安全:检查是否对师生集中进行了防火安全教育,教学、生活设施等人员集中场所的火灾隐患是否得到整改,消防设置是否完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6、防盗安全:学校的电脑房、实验室、图书室、财务室、储藏室以及教师办公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有无领导、教师值班巡逻,门卫值班制度是否落实。

7、周边环境安全:协助公安机关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一次集中清理。重点检查有无社会闲杂人员在学校附近敲诈勒索伤害学生,有无违反规定在学校附近设置游戏厅、录像厅、网吧等现象。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优秀 篇6

专项行动从8月31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采取自查、整改与教育局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共分四个阶段

(一)学校自查整改阶段(8月31日至9月10日)

各学校要根据排查和整治内容进行认真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自查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台账,并形成专项报告上报中心校。

(二)中心校抽查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

中心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组将按照自身承担的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同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对各学校隐患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挂账督办,一盯到底,直至整改完成。

(三)复查验收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逐级复查验收。对组织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学校和主要领导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迎接教育局督导检查(10月11日至11月20日各校要在9月10日前以电子稿的形式上报中心校,办公群共享里。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优秀 篇7

根据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要求,为切实保障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消除全镇农村存量危房安全隐患,改善农村居民居住环境,根据区府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危房整治补助政策的通知》(渝北府办〔20XX〕89号)和20XX年12月17日《石船镇党委专题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整治政策,用好农村危房整治补助资金,确保农村贫困群众真正受益,切实改善农村居民居住环境。

二、明确实施对象、整治方式和补助标准

根据区府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危房整治补助政策的通知》(渝北府办〔20XX〕89号)和20XX年12月17日《石船镇党委专题会议纪要》文件精神,按照《农村房屋危险等级和住房安全简易评定办法》及第三方鉴定公司出具的农村C、D级危房鉴定结果实施分类整治。

(一)特困家庭

特困家庭:指从居住房屋为D级危房的四类重点对象中筛选出来的特别困难家庭,包含3种情况:

1人居住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

2人居住的无儿女或单亲子女未满16岁等无劳动能力家庭;

3人及以上居住的贫困残疾或大病且子女未满16岁等无劳动能力家庭。

1、整治标准及方式

(1)1人居住户(三种选择方式)

一是敬老院集中供养方式。积极动员其住进敬老院集中供养。

二是投亲靠友或租房居住方式。若其不愿意住进敬老院,由村委会动员其投亲靠友或就近租用安全房屋居住。

三是新建房屋方式。由特困家庭申请后,参照我区的标准图集,只能修建占地和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的房屋。

新建房屋方式:由村委会作为实施责任主体,以村为单位2户及以上集中选址修建的原则,由村委会协调修建房屋占地问题,农户书面委托有资质的工匠修建房屋,需农户、村委会、工匠签订三方新建房屋修建协议,达到拎包入住的标准。新建房屋产权证由村集体保管,其过世后所修建房屋交回村集体使用,可以继续安置其他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

(2)2人居住户

由特困家庭申请后,参照我区的标准图集,只能修建占地和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房屋。

新建房屋方式:由村委会作为实施责任主体,村委会帮助农户协调修建房屋占地问题(原则上不集中选址),农户书面委托有资质的工匠修建房屋,需农户、村委会、工匠签订三方房屋修建协议,达到拎包入住的标准。

(3)3人及以上居住户

由特困家庭申请后,参照我区的标准图集,只能修建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的房屋(可二层楼)。

新建房屋方式:由村委会作为实施责任主体,村委会帮助农户协调修建房屋占地问题(原则上不集中选址),农户书面委托有资质的工匠修建房屋,需农户、村委会、工匠签订三方房屋修建协议,达到拎包入住的标准。

2、补助标准及方式

(1)补助标准

特困家庭D级危房采取新建房屋方式:按照1300元/平方米(含税费)的标准实施土建及装修补助(其中土建补助1000元/平方米,装修补助300元/平方米),含生活附属设施厨房(包含灶台、水缸、操作台)、厕所(蹲便器、水箱、面盆)、门窗、水电、三格式化粪池(修建标准参照区卫健委标准图集,此项费用纳入环境整治资金统筹使用)。

1人居住户:修建房屋40平方米,镇政府按照1300元/平方米(含税费)的标准,补助5。2万元,修建房屋资金超出费用由农户自行解决。

2人居住户:修建房屋60平方米,镇政府按照1300元/平方米(含税费)的标准,补助7。8万元,修建房屋资金超出费用由农户自行解决。

3人及以上居住户:修建房屋80平方米,镇政府按照1300元/平方米(含税费)的标准,补助10。4万元,修建房屋资金超出费用由农户自行解决。

(2)补助方式

新建房屋补助方式:参照区标准图集修建完工后,经农户申请,区住建委、镇组织相关部门、监理单位、驻村干部、村干部验收合格且原危房拆除后,由镇政府采取“一卡通”银行打卡方式将补助资金发放给农户。如有特殊情况的农户,可由农户委托镇政府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工匠。

(二)四类重点对象

四类重点对象:指居住在农村C、D级危房中的建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1、整治标准及方式

(1)C级危房

整治标准及要求:按镇统一风貌实施修缮加固,重点整治墙体开裂、房盖漏水、厨厕不达标、室内外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一是危险点构建需更换或维修,排除房屋危险隐患,达到住房安全要求;二是厕所应包含蹲便器、水箱冲水装置、PVC排污管等具备无害化卫生厕所;三是修建三格式化粪池,修建标准参照区卫健委标准图集(此项费用纳入环境整治资金统筹使用);四是厨房应干净整洁卫生、满足基本功能;五是房盖为深灰色琉璃瓦坡屋顶,封檐板为猪肝色,外墙刷白色外墙漆,门窗修缮整治;六是房屋四周边沟清理整治,无积水、排水通畅;七是房屋墙面电线、闭路等线网规范整治。

整治方式:由村委会作为实施责任主体,按照修缮加固整治标准逐户核实整治内容及整治金额,采取农户书面委托有资质的工匠实施修缮加固整治,需农户、村委会、工匠签订三方整治协议。

(2)D级危房

整治标准及要求:采取拆除后原址重建或异地迁建的农户,新建房屋建筑面积按照1人居住户40平方米、2人居住户60平方米、3人及以上居住户80平方米标准,参照我区标准图集修建。一是选址符合要求;二是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房屋感观质量符合要求,达到住房安全要求;三是厕所应包含蹲便器、水箱冲水装置、PVC排污管等具备无害化卫生厕所,做到人畜分离;四是修建三格式化粪池,修建标准参照区卫健委标准图集(此项费用纳入环境整治资金统筹使用);五是房盖为深灰色琉璃瓦坡屋顶,封檐板为猪肝色,外墙刷白色外墙漆,地面为水泥混凝土,门窗安装好,房屋四周无积水、排水通畅;六是室内外水电安装,并通水通电。

整治方式:由村委会作为实施责任主体,采取农户书面委托有资质的工匠实施新建房屋,需农户、村委会、工匠签订三方房屋修建协议。

2、补助标准及方式

(1)补助标准:

C级危房:整治资金少于或等于3。8万元的,按照每户实际整治资金据实进行补助;整治资金大于3。8万元的,按照3。8万元/户标准实施补助,超出部分由农户自筹。

D级危房:按照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标准实施补助,其中:1人居住户补助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4万元)、2人居住户补助建筑面积60平方米(6万元)、3人及以上居住户补助建筑面积80平方米(8万元),超出部分由农户自筹。

(2)补助方式:

C级危房:修缮加固整治完工后,经农户申请,区住建委、镇组织相关部门、监理单位、驻村干部、村干部验收合格后,由镇政府采取“一卡通”银行打卡方式将补助资金发放给农户。如有特殊情况的农户,由农户委托镇政府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工匠。

D级危房:新建房屋参照区标准图集修建完工后,经农户申请,区住建委、镇组织相关部门、监理单位、驻村干部、村干部验收合格且原危房拆除后,由镇政府采取“一卡通”银行打卡方式将补助资金发放给农户。如有特殊情况的农户,由农户委托镇政府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工匠。

3、农转城对象

对于原为四类重点对象的,由于非征地开发原因造成的,现居住在农村的农转城人员C、D级危房整治参照上述四类重点对象及特困家庭有关补助政策执行。

4、无房户

指特困家庭、四类重点对象中的无房户,农户新建房屋参照上述四类重点对象及特困家庭有关补助政策执行。其中,20XX年3月12日以后因分户产生的无房户,不享受相关补助政策。

(三)农村唯一住房

农村唯一住房:指以户为单位,对在农村无其他安全住房的C、D级住房户实施危房整治。包含两种情况:有人居住C、D级危房、长期无人居住C、D级危房。

1、有人居住C、D级危房整治

指特困家庭、四类重点对象以外的农村唯一住房有人居住C、D级危房实施全面整治(居住6个月以上),20XX年3月12日以后分户对象,只能按原户享受农村危房整治补助政策。

(1)整治标准及方式

①C级危房

整治标准及要求:按镇统一风貌实施修缮加固,重点整治墙体开裂、房盖漏水、厨厕不达标、室内外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一是危险点构建需更换或维修,排除房屋危险隐患,达到住房安全要求;二是厕所应包含蹲便器、水箱冲水装置、PVC排污管等具备无害化卫生厕所;三是修建三格式化粪池,修建标准参照区卫健委标准图集(此项费用纳入环境整治资金统筹使用);四是厨房应干净整洁卫生、满足基本功能;五是房盖为深灰色琉璃瓦坡屋顶,封檐板为猪肝色,外墙刷白色外墙漆,门窗修缮整治;六是房屋四周边沟清理整治,无积水、排水通畅;七是房屋墙面电线、闭路等线网规范整治。

整治方式:由农户自行整治,村委会按照修缮加固整治标准逐户核实整治内容及整治金额,如有特殊情况的农户,可由农户书面委托有资质的工匠实施修缮加固整治,需农户、村委会、工匠签订三方整治协议。

②D级危房

整治标准及要求:采取拆除后原址重建或异地迁建新建房屋的农户,按照农村建房审批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修建,参照区标准图集规定的建筑风貌修建房屋。一是选址符合要求;二是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房屋感观质量符合要求,达到住房安全要求;三是厕所应包含蹲便器、水箱冲水装置、PVC排污管等具备无害化卫生厕所,做到人畜分离;四是修建三格式化粪池,修建标准参照区卫健委标准图集(此项费用纳入环境整治资金统筹使用);五是房盖为深灰色琉璃瓦坡屋顶,封檐板为猪肝色,外墙刷白色外墙漆,地面为水泥混凝土,门窗安装好,房屋四周无积水、排水通畅;六是室内外水电安装,并通水通电。

整治方式: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的农户,可由农户书面委托有资质的工匠修建房屋,需农户、村委会、工匠签订三方房屋修建协议。

(2)补助标准及方式

①C级危房

补助标准:一是未按小青瓦或琉璃瓦进行房盖整治的,整治资金少于或等于1。5万元的(含环境整治资金),按照每户实际整治资金据实进行补助;整治资金大于1。5万元的(含环境整治资金),按照1。5万元/户标准实施补助,超出部分由农户自筹。二是按小青瓦或琉璃瓦进行房盖整治的,整治资金少于或等于2。5万元的(含环境整治资金),按照每户实际整治资金据实进行补助;整治资金大于2。5万元的(含环境整治资金),按照2。5万元/户标准实施补助,超出部分由农户自筹。

补助方式:修缮加固整治完工后,经农户申请,镇组织相关部门、监理单位、驻村干部、村干部验收合格后,由镇政府采取“一卡通”银行打卡方式将补助资金发放给农户。

②D级危房

补助标准:按照3。5万元/户标准给予建房补助,超出部分由农户自筹。

补助方式:新建房屋参照区标准图集修建完工后,经农户申请,镇组织相关部门、监理单位、驻村干部、村干部验收合格且原危房拆除后,由镇政府采取“一卡通”银行打卡方式将补助资金发放给农户。

2、长期无人居住C、D级危房整治

指特困家庭、四类重点对象以外的一般对象户长期无人居住的C、D级危房。

(1)拆除固化

对长期无人居住的C、D级危房,农户不再申请危房整治的,可由农户自愿申请,镇政府委托专业施工队伍实施统一拆除,在拆除前由村建服务中心牵头,镇征地办配合进行数据固化并存档,今后按原房产权对待。

(2)实施土地复垦政策

符合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条件的,可由农户自愿申请,按照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政策执行。

(四)租房补助政策

1、长期租房

(1)补助标准:特困家庭1人居住户选择投亲靠友或租用安全房屋居住的农户,如有危房的需将其原危房拆除后按照300元/月/户标准实施租房补助。

(2)补助方式:由镇政府采取“一卡通”银行打卡方式将补助资金发放给农户,每半年发放一次,全年分两次发放。

2、过渡性租房

(1)补助标准:农村C、D危房搬离或整治期间采取过渡性租用安全房屋方式解决住房安全的农户,按照每户300元/月标准给予过渡性租房补助,但过渡期租房最多不超过6个月。

(2)补助方式:由镇政府采取“一卡通”银行打卡方式,根据农户实际租房月数据实发放。

(五)建新未拆旧房屋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农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即“一户一宅”),对于新建房屋后原危旧房未拆除的,各村应督促农户安全自拆。建新未拆旧的农户,不得进行新房住宅权属登记,并暂停享受建房有关补助政策。各村应积极动员农户对原危房进行安全自拆,若拒不拆除原危旧房的农户,由各村对原危旧房进行强制拆除,拆除费用在建房补助款中扣除。

(六)居民新村建设补助政策

1、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建设规模为10―50户的非单独选址居民新村,根据居民新村实际建设规模,按照2万元/户的标准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费;建设规模为50―100户的居民新村,给予2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费;建设规模为100―200户的居民新村,给予3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费;建设规模为200户以上的居民新村,给予4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费。

2、农户补助资金:针对统一规划,独立选址的居民新村新建农户,给予每户建筑面积200元/平方米补助(每户补助面积不超过125平方米)。

(七)做好相关补助政策的有效衔接

1、加强农村危房整治与人居环境旧房整治提升补助政策有效衔接。对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片范围内既属于旧房整治对象又属于农村危房整治对象的农户,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叠加的原则进行资金补助。

2、加强农村危房整治与居民新村政策有效衔接。若D级危房整治农户选择居民新村的,按照《渝北区聚居区建设方案》《渝北区居民新村资金补助方案》相关政策规定,除享受危房整治建房补助政策外,还应享受居民新村农户补助资金,按照建筑面积200元/平方米补助,每户补助面积以实际建房面积为准,最高不超过125平方米(因特困家庭已享受300元/平方米的装修补助,故不再享受农户补助资金)。

三、选址要求

农村危房整治要按照“六靠”原则(靠场镇、靠院落、靠新村、靠亲友、靠公路、互相靠)进行选址,可以跨村、跨社调整宅基地,国土、规划城建部门应予以积极支持。

四、审核审批流程

农村危房整治严格实行农户申请、村级评议、镇审核、区级审批程序:

(一)农户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整治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2),村委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低保户家庭如果户主未享受低保政策,但家庭其他成员有享受低保政策的,由享受低保政策的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户主一并在申请书上签字。

农户申请时应书面承诺,并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1、农村危房整治农户申请书(申请人、户主应签字/摁手印);

2、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3、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复印件)。

4、对于《石船镇农村存量危房整治实施方案》中提及的原为四类重点对象的、由于非征地开发原因造成的、现居住在农村的农转城人员,以及四类重点对象中的无房户,其申请资料参照以上1、2、3条提交。

(二)村级评议

1、信息调查核实。村委会应组成调查组(至少由1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形式,对申请人家庭现状、住房条件、经济收入、是否接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2、成立村级评议小组。村委会组织建立村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由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及村民代表等共同组成,村级评议小组组长由村支书或村主任担任。

3、召开村级评议会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申请后,经信息调查核实无误,应及时召开村级评议会议进行评议(见附件3),镇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到会进行监督。

4、张榜公示。在村级评议结束后,村委会应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见附件4),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公示内容应当包括但不仅限于通过村评议的农户基本信息、家庭现状、住房条件、经济收入、是否接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等情况。有条件的村委会,可通过手机信息推送、广播等形式及时向本村所有农户告知公示信息。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所在村委会应及时将农户申请材料、民主评议记录、张榜公示单、村民反馈意见等材料整理上报镇政府。

(三)镇级审核

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各驻村领导、驻村干部进行实地核实,做到户户见面。同时提出审核意见,并经镇党委会集体研究通过后,将拟补助对象名单、贫困类型、危房等级等审核结果,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见附件5),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镇政府将审核结果上报区住房城乡建委。

镇政府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村级上报资料是否齐全;村级上报的农村危房整治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村级评定的程序和结果是否合法合规。

(四)区级审批

区住房城乡建委收到镇政府上报的审核材料后,应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抽查核实,抽查比例不低于30%,提出审批意见(见附件6),并将审批结果在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一楼大厅政务公开栏公示,设立举报电话。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农村危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其余党政领导任副组长,人大办、财政办、规建环保办、村建服务中心、镇纪委、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经发办、征地办、龙石国土所、石船供电所、两江水务公司相关负责人、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全镇农村危房整治重大事项。办公室设在镇村建服务中心,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村建服务中心主任为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农村危房整治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村要精准识别对象,在确定危房整治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村建服务中心、驻村干部要指导督促各村按时完成农村危房整治任务,镇经发办、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要加强建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的认定,规建环保办、龙石国土所要为危房整治宅基地申请提供积极支持。各村要坚持“一户一宅”,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民主评议、镇审核、区级审批,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各村应积极引导农户按照我区标准图集或镇统一的风貌要求严格控制建筑风貌,严格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用地和规划审批,严格控制危旧房整治建筑面积,批多少建多少,不得超建。各村实行月报制度,每月20日以前上报工作进度等情况。

(三)严格档案管理

各村对农村C、D级危房整治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渝北区农村危房整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对农户危房整治内容、整治金额、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各村要落实专人对农村危房整治项目按照一户一档进行规范整理,统一装订备查,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和上级审计监督。“一户一档”材料应包括档案材料目录、农户申请、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农村危房安全鉴定报告书、村级评议资料、告知函、质量安全巡查资料、公示图片材料、整治前中后照片、农户相关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表等资料。

(四)强化资金管理

按照《渝北区农村危房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要及时对各村上报的农户危房整治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资料审核合格后,镇政府严格按照补助资金标准及时拨付补助资金给农户“一卡通”账户。镇财政、纪检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危房补助资金兑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资金使用规范。

(五)强化安全监管

各村成立以村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的农村房屋改造安全监管小组。各村要确定1名专职房屋安全监管员,负责本辖区内房屋改造安全监管。农村房屋改造中拆除原房屋和修建新房过程中,各村房屋安全监管员必须到房屋改造现场监管并指导安全,同时按要求填写《农村危房质量安全巡查记录表》(附件7)备查。监理单位要履行好农村危房整治质量安全监督职责并做好安全巡查记录。

(六)严格竣工验收

成立农村危房整治验收小组,由驻村组长牵头,驻村干部、村建中心、村干部、群众代表(1-2人)、监理单位、施工工匠为验收小组成员(具体验收小组名单另行安排),逐户对危房整治内容及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做到完成一户验收一户,逐项核定整治项目的内容、质量、数量、风貌等,并据实在《危房整治验收表》中予以载明,以此为标准核定农户整治金额。对C、D级危房整治项目验收不合格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必须整改合格后,所有参与验收的人员和被验收农户才能对验收结果进行签字确认。若极个别被验收农户因其他原因拒不签字的,由社长或村民代表、村干部3人现场监督照相取证,视为该农户确认签字,以此作为农村危房整治补助资金的结算依据。

(七)加强督查考核

制定考核办法,将农村存量危房整治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成立石船镇农村危房整治督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危房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推动农村存量危房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农村危房整治工作成为“透明工程”、“阳光工程”,杜绝腐败现象发生。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优秀 篇8

根据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灵璧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善和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排查摸底阶段

1、重点排查。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时间节点:20XX年12月底完成。

2、全面排查。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

时间节点:20XX年6月底完成。

(二)重点整治阶段

各村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整治方案。各村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由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第三方及时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以及简易鉴定规则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

4、建立整治台账。村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时间节点: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

(三)全面整治阶段

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时间节点:2023年年底之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韦集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规划所、自然资源所、农村农业工作站、市场监管所、派出所、民政所、司法所、财政所、文广站、中心卫生院、各村民委员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所。镇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深入研究、落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等工作。

(二)落实村民委员会主体责任。各村民委员会是落实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改的责任主体。

1、排查摸底。各村民委员会作为排查摸底的主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积极发动村居干部认真落实排查摸底任务,同时登记《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录入住建部农村房屋安全采集APP。

2、数据统计。各村民委员会要负责对各自辖区内所有农房安全信息建立数据统计表、录入住建部房屋信息采集APP工作,并汇总安全(A级、B级)房屋、不安全(C级、D级)房屋以及存疑房屋数量,按时间节点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县数据进行梳理汇总,理清问题责任、督促摸排进度、督办问题整改。

3、整治改造。各村民委员会要对排查出来的房屋问题清单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及时进行房屋安全验收。

(三)落实行业管理部门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行业监管,督促指导行业住房安全整治。规划所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培训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使用,指导APP录入释疑,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工作站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及建设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中心校、中学,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公安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所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司法所负责政府有关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法治保障;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文旅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中心卫生院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四)强化督查考核

1、细化查改内容。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聚集安全隐患,深入农村一线调研,查找农村房屋安全问题短板,制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问题清单,制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计划。

2、强化工作保障。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员培训,各村要组织动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并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村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要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

3、加强督促指导。镇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将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村主要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将严肃问责。

4、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各村要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汇报,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自20XX年12月上旬起,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送至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优秀 篇9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电(20XX)1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密(20XX)32号)及《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平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我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苏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疏堵结合、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用三年左右时间,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

隐患的农村房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摸底排查。各村(居)委会、林场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含城中村)所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有关信息录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对用作餐饮饭店、批发零售、休闲娱乐、教育培训、医疗、仓储物流、菜市场、作坊、种植养殖基地、

旅游景点、民宿宾馆、养老、老年活动中心、古戏台、宗教

场所等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各村(居)委会、林场可结合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20XX年底前完成。

2、全面排恕T谥氐闩挪榈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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