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维修方案(范文十四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锅炉维修方案 篇1
锅炉属于特种设备,国家对其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等环节实行严格的监督与管理。我公司现有燃气锅炉、常压锅炉,为了避免安全事故,做到预防为主,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特制订以下安全规定:
一、属特种设备管理范围的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充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生产运行部是本公司的主要部门负责本公司内部锅炉管理和对外联络工作。
三、锅炉的安装必须由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
1、安装单位安装前应具备的资料和手续、安装单位的资质证、安装人员的资格证、安装方案、安全保证措施、安装合同协议书及各方安全责任、应急救援预案。
2、安装单位在安装锅炉前,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有专人进行监护。安装单位应该在设备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工程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生产运行部应将其存入设备档案中。
3、锅炉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锅炉进行自检和调试,自检合格后应申请相关部门的检验所进行验收检验,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锅炉不得投入使用。
四、各锅炉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不得将未经安全认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投入使用。落实专业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做好本单位锅炉的各项管理工作、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五、各锅炉使用单位要遵守以下规定执行:
1、锅炉司炉工水处理工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要经本市质量监督局特种设备科培训取得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个方面考核并合格,严禁无证上岗。应熟练掌握锅炉的结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制度等相关知识,确保锅炉运行过程中处理好意想不到的隐患。
2、锅炉必须由司炉工进行操作,锅炉运行期间,司炉工必须在现场值守巡视、严禁锅炉无人值守运行。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对参观来访人员,未经分站主管领导同意,操作人员有权制止其入内。
3、燃气锅炉及附件,安全阀应在有限期内使用。在煤气锅炉房内应安装煤气泄漏报警器监测燃气浓度,每日上下班进行目测观察煤气泄漏报警器是否完好,指示灯灭立即报告相关部门修复或更换。
4、锅炉房及可燃气调压站附近严禁烟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若锅炉房内动用电焊、气焊时必须关闭供气阀、放空管内余气,方可工作。
5、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烧水做饭,不许再锅炉房内洗晒衣服。可燃气管上下班进行目测观察煤气泄漏报警器是否完好,指示灯灭立即报告相关部门修复或更换。
4、锅炉房及可燃气调压站附近严禁烟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若锅炉房内动用电焊、气焊时必须关闭供气阀、放空管内余气,方可工作。
5、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烧水做饭,不许再锅炉房内洗晒衣服。可燃气管道上严禁敲打,已防产生静电或火花。
6、锅炉房需两班交接工作时应执行交接班制度
(1)接班必须在锅炉正常运行或正常停炉规定时间前10分钟进行。锅炉出现事故正在处理当中,不能进行交接班,经交班人同意,接班人可以协助参与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
(2)司炉工交接班时应做到“五交”和“五不交”。五交:燃气压力正常,水系统压力、温度等符合要求,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转正常,当班记录填写齐全、清楚、锅炉房卫生整洁,安全附件各类仪表指示正确、动作灵活。五不交:不交醉酒或患病不宜操作的司炉工,接班人未到,不交给其他无证的司炉工人员。当班内发生问题,尚未向负责人汇报或未予妥善处理时不交,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未查明责任前不交,燃烧不正常、未弄清原因不交。
(3)交接班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签字。
7、司炉工每日开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检查,日检。
(1)检查燃气压力是否正常,管道阀门是否有泄漏,利用煤气泄漏报警器监测,阀门是否到位。
(2)试验燃气报警系统是否正常可靠,按下试验按钮风机能否启动。
(3)检查软化水系统是否正常,保证软水器处于工作状态并符合GB1576标准,水箱水位正常,水泵运行无故障。
(4)检查锅炉、进水阀门、排污器阀门分气缸开关是否打开。烟道上的截门必须全部开启挡风板或节流阀。否则吹风清洗受影响,造成事故隐患。
(5)检查安全附件是否在正常的位置,检查水位计应在正常位置、水位计气、水节门需处在打开位置,杜绝假水位、若缺水可手动上水。检查压力表管道上截门,必须打开。各操作部位是否有照明设施。
(6)检查控制柜上的各个旋钮均应处在正常位置。
8、
(1)锅炉开机运行应注意的事项:先开启锅炉电源检查各部分是否正常、故障是否有信号,如无信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检查修理排查故障。在开启燃烧器旋钮监视锅炉正常点火运行。燃烧器进入自动清扫、点火、部分负荷、全负荷运行状态。常压燃气锅炉检查火焰状态,检查各部分运转声响有无异常。在小火燃至3kg/cm2压力时,应进行定期排污一次。目的为:是水中时水中的碱度降低,排水污垢炉水加热后,热水考上,冷水考下排污使下部冷水排出,热水下沉提高下部温度,同时上部水泵补充上水,使上部掺进温度低的水,降低上部温度,使锅炉受热均匀。蒸汽锅炉并冲洗水位表一次,并检查炉内水位。
(2)巡视锅炉升温状况,大小火转换控制状况是否正常。暂停循环泵,检查燃烧器是否连锁保护停机,启动水泵。巡查锅炉压力表,温度显示发现异常,应立即停炉检查。巡视燃气压力是否正常稳定,流量是否在正常范围内,以判断过滤器是否堵塞。巡视水泵压力是否正常,有无异响。
(3)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调节各种仪表温度控制值。
9、锅炉停机后,应滞后半小时停泵,冬季运行必须保持一台循环泵工作,以防冻坏管道阀门。
10、锅炉水质控制指标:炉水碱度6-26mmo1/L,给水硬度小于或等于0.03mmo1/L,炉水含氧量小于或等于0.1mg/L,炉水PH值10-12。
11、做好锅炉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严禁锅炉及附属设备带故障操作,做好维护检查登记工作。锅炉设备巡回检查是应注意:
(1)巡检时间为1小时一次,设备带病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2)巡检人员要将检查情况逐项及时填入运行记录,发生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做好记录。发现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机并汇报,妥善处理。
(3)压力、温度、水位计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燃气供应情况是否正常。排污阀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各类阀表工作是否正常,本体受压件有无渗透、变形等异常情况。检查各转动机械及水泵电机的润滑情况,及时补充润滑油。检查配电柜内接线有无松动,及时紧固。
12、锅炉仪器仪表管理,锅炉仪表器仪表包括: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流量计及锅炉控制系统的仪表等。定期对仪器仪表进行循回检查,及时发现故障及时解决,更换不合格的元器件,无法处理及时汇报,确保仪器表反应灵敏准确。按仪器仪表的检验周期进行报检,提出备品备件计划并储备。
13、对司炉工基本要求: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操作,持证上岗,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要承担责任。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做到记录准确、如实、不得假报,保持运行记录完好整洁。
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定期排污,冲洗压力表,做好安全阀、超温超压报警连锁的人工试验,保持灵敏可靠。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事故发生。
14、对水处理的基本要求;认真遵守操作规程,执行《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和GB1576-20xx《工业锅炉水质》标准,保证供给合格水质。熟练掌握水处理流程按规定没两个小时对水质进行一次检验,及时调节树脂、烟道浓度,保证足够的合格水量。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与司炉工联系,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对责任内的`设备管线仪表加强检查,维护保养,保证水处理设备安全运行。认真填报水质处理日志,字迹工整,保存完好,不得假报、伪造数据、不得减少化验次数。各类配置好的并经过核定后的分析用溶液,应标出配制日期,失效日期及溶液名称,严禁使用未经标定的过期失效的分析标准溶液。保持分析仪器清洁,按时检验、校正使其处于完好、准确和待用状态。不使用未经校正的仪器。认真做好操作台、仪表和仪器的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15、建立锅炉设备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出厂技术文件,(如图纸、质量证明书、安装使用说明书)。安装后的位置、启用时间。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变更和试验记录。设备、人身事故记录,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六、个锅炉使用单位对锅炉要定期检查、试验、维护保养、防患于未然,及时消除设备隐患,把可能形成的设备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
1、按照公司制定的研读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进行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
三大安全附件维护保养;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应定期试验、记录送检。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润滑、排污应定期检查、实施记录。每月清理燃气过滤器内杂质。
2、锅炉定期维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锅炉维修计划,明确维修项目、方法时间及项目责任人,并报主管领导批准组织实施。
3、锅炉的定期检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我公司同期签订托检修合同。检验周期为外部一年、内部为两年。
七、各锅炉使用单位如发生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公司生产技术部和质量安全部上报。生产技术部要依本公司规定进行考核、处罚。
锅炉维修方案 篇2
1、切实执行锅炉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订的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操作制度,不擅自脱岗,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
3、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遵守升温、供暖的`操作步骤,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4、锅炉运行必须保持水位正常、压力稳定,根据负荷、油质变化,合理调节燃烧状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供洗浴热水、饮用水工作。
5、定期做好锅炉水位、测量仪表、保护装置、电机设备的检查工作。保证安全附件灵敏可靠,并做好以下工作:
(1)每隔一小时对锅炉水位、压力、给回水系统压力、燃油情况等巡检一次。
(2)定期维护、更换电机附件。
(3)定期检验、冲洗压力表设备,定期排污。
6、按锅炉使用规范定期检修、维护、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保证设备运转良好,并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7、日常操作过程中应及时检修和排除各种设备的一般故障。
8、司炉人员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操作,锅炉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立即报告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
锅炉维修方案 篇3
一、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项锅炉运行记录。
二、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三、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好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渍等装臵运行情况,交班时要核对记录,清点用具。
四、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五、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六、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七、服从锅炉安全监察人员和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做好本职工作。
锅炉维修方案 篇4
学校锅炉房安全防火制度
为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类人员必须熟知安全防火知识,学会使用各种防火用具。
二、各类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注意安全防范措施。
三、电气焊工要持证上山岗,不得违章作业,明火作业事先向保卫部门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作业,作业前要先清理各种易燃物,特殊部位要事先准备好防火工具。
四、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正压运行,不得推火,上煤工不得把带火的炉渣推到室外。
五、各种热工仪表必须按规定每年复验一次,及时更换失灵的仪器仪表,不得超温超压运行。
六、吸烟要在指定地点,做到三不落地,对不遵守防火制度,不按操作规定作业人员,根据责任轻重给予处分。
七、更夫值班,不得睡觉,不得留宿他人,并做好巡视。
八、每年组织一次防火演练。
锅炉维修方案 篇5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确保我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使用者的安全责任
1、使用者在申办使用锅炉时必须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申办有关新建事项,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取得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标志。
2、使用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持证专业人员或者委托相应资格的.专业机构从事维修、保养工作。
3、锅炉水处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食用安全。
4、使用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检验机构申报定期检验。
5、使用者在使用锅炉的过程中,要注意观察检查:
①安全阀是否灵敏可靠;
②压力表是否超压;
③水位是否处于正常位置;
④电器控制开关是否正常。
二、安全应急方案
1、当锅炉发生隐患或有可能出现故障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经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维修正常、认可后,方可重新使用。
2、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处理善后事宜以及有关工作。
3、当锅炉发生事故时,必须在最快时间内(不得超过1小时)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4、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必要时应组织疏散、撤离人员。
5、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接受并协助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不得隐匿瞒报。
锅炉维修方案 篇6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和加强锅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使应急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实施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现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此预案适用于本单位锅炉事故、(或有可能发生)锅炉爆炸的事故。
四、应急工作原则
快速反应,统一指挥,专业救援与单位自救相结合。
五、锅炉危险源及危险源分布
1、锅炉属承压类特种设备存在以下危险:
(1)超压引起爆炸:出气口堵塞、安全阀失效、压力表失效等都可以引起超压;
(2)缺水干烧有马上进水引起爆炸;
(3)锅炉质量问题致使强度下降引起爆炸;
(4)水垢增加引起过热过烧,继而引起承压部件鼓包变形、开列等引起爆炸;
(5)对一般事故处置不当引起的爆炸;
2、锅炉房存在以下危险:
(1)因锅炉爆炸引起的房屋倒塌;
(2)因锅炉爆炸燃煤泄露引起火灾;
3、锅炉周围建筑存在危险:
(1)因锅炉爆炸引起的周边建筑物倒塌;
(2)因锅炉房火灾引发的周边建筑物火灾;
(3)因爆炸、火灾引起的周边危险品的二次爆炸、毒气扩散等。
六、主要危险性及预防
1、锅炉未及时进行定期检验,安全状况不清——及时报检;
2、锅炉水质不合格规定,水处理达不到要求——改善水质、改善水处理;
3、安全阀未按期检查——按时送检;
4、安全阀锈死——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手动开启;
5、压力表损坏或超期未计量——更换或送检;
6、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操作不熟练——定期培训,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的.持证上岗。
七、组织及分工
(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1、总指挥
总经理
2、副总指挥
生产副总经理
3、现场处理组
组长:生产部部长
组员:5号车间、辐照车间全体人员
4、警戒疏散组
组长:保卫科科长
组员:保卫科全体成员
5、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科科长
组员:后勤科全体成员
6、医疗救护组
医疗机构人员
7、通讯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组员:办公室全体成员
(二)职责及分工:
1、总指挥
(1)确定可靠有效的抢险方案,发布抢险令;
(2)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汇报;
(3)指挥调动现场全部人员和设备,协调各小组间配合。
2、副总指挥
(1)协助总指挥落实抢险方案;
(2)按照总指挥指令,指挥抢险工作;
(3)总指挥因故不在时,全权抢险工作。
3、现场处理组
(1)在统一指挥下,按事故处理程序正确进行现成事故处置,尽是减少损失;
(2)在现场处置时确保人身安全,包括自身生命安全;
(3)及时有效的控制事故向事故源周边地带的扩张和曼延。
4、警戒疏散组:
(1)负责布置安全警戒,保证现场井然有序,实行效能管制,保证现场道路通畅;
(2)加强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通行;
(3)指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5、后勤保障组:
(1)负责紧急状态下的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
(2)负责交通车辆保障。
6、通讯联络组:
(1)负责应急抢险过程中的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急用电话号码要牢记,保证应急时准确及时的与有关方面互能情报;
(2)负责各小组内的协调及外部机构的联系、协调。
7、医疗救护组:
在通讯联络组的引导下进入现场抢救伤员。
八、处置程序
(一)报警
1、发生事故后,第一发现人立即用手机或找就近电话向公司保卫科;
2、通过电话向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事故情况。
(二)接报
接报人员应问清事故发生原因及现场情况等事项,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接报人要做好接报电话记录;
(三)迅速调遣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进行急救:
1、应急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紧急救援;
2、应急领导小组各位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本组工作人员及时抢险准备,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向现场总指挥报到,接受任务,了解现场灾害情况,实施统一的救援工作。
(四)按各组分工进行有序的抢险工作。
九、事故处置要点
(一)发现锅炉严重缺水时应急停炉,锅炉应立即停止燃料供应,停止燃烧,严禁向锅炉内进水;
(二)炉管严重爆破后应紧急停炉;
(三)炉膛爆炸、二次燃烧时应立即切断燃料供应,停止鼓风机,关闭烟道门;
(四)锅炉严重爆炸时要及时抢救有关人员防止建筑物继续倒塌伤人,按照消防要求正确灭火,防止周边易燃易爆物二次爆炸。
十、应急疏散预案
(一)原则
在事故抢险时,现场指挥人员应首先疏散无关人员快速撤离危险区。若事故抢险无法控制,涉及员工生命安全时,应立即下达紧急疏散令,紧急疏散命令只能由应急救援总指挥下达。
紧急疏散命令下达后,视事故险情出现地点和方向,以最近的路线和最少的时间,迅速撤离。
(二)应急疏散程序
1、在抢险过程中,应急救援总指挥应时刻关注事故险情的变化,如果险情无法控制时,应及时下达紧急疏散命令。
2、应急疏散命令下达后要及时传达给锅炉车间及周围车间每个人,各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撤离;
3、撤离时各车间迅速关闭机器,撤离至二号门岗处。
锅炉维修方案 篇7
1、司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
2、认真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发现锅炉异常危及安全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不违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操作。
3、熟悉炉型的基本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时维修保养。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不在班上喝酒聊天,不做与在岗无关的事。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锅炉房。
5、做好锅炉运行检查,密切监视和调正压力、温度、水位和燃烧等情况。经常保持锅炉房煤场和存渣场地及锅炉设备的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6、锅炉运行中,应适当保持炉膛负压,严禁正压运行。炉膛内不得向外冒烟。
7、坚持按章排污,冲洗水位表,分气缸及时放水等工作。
8、锅炉运行中,应保持锅炉蒸发量额定值内,保持正气压、汽温、均匀进水并保持水位,严禁出现缺水或满水事故。
9、经常检查气压表、水位表、排污阀、止水泵、鼓风机等部件和辅机的运行状况。如有异常,马上更换或修理。
10、在正常运行中,应根据炉膛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煤量、鼓、引风量,保证燃料充分燃烧,做好锅炉经济运行。
11、做好暂停炉的安全工作。暂停炉的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锅炉气压不得回升,一般应留人监视。
12、做好春季停炉和冬季开炉的维修保养工作。清除锅炉各部件的灰尘、烟灰及灰渣。将排污阀、各气阀的注油位等清洗干净后,注油保养,将锅炉烘干。
13、努力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锅炉维修方案 篇8
一、目的:
建立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标准,使设备设施安全正常运行,以满足生产需要。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商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责任:
1、本商场工程部门负责对全商场各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评与管理。
2、工程部设备设施人员负责对本商场的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
3、操作人员(包括机、电、仪维修人员)负责自己操作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四、内容
1、对所有的设备设施都要实行以操作人员为主,机、电、仪维修人员相结合的包机包修制。设备设施归谁操作,由谁维护。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必须贯彻“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专业管理和员工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包机人员对自己负责的设备设施要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设施保持完好状态,不断提高设备设施完好率和降低泄漏率。
3、设备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起草设备设施操作维护保养规程,并报工程部门审批。经批准后,使用部门应按规程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如需更改,必须报工程部门批准备案。
4、工程部要定期组织操作人员学习设备设施操作和维护保养规程,进行“三会”教育(即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经理论和实际操作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对主要设备设施的操作人员,要求做到相对稳定。
5、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下列主要工作:
5.1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设施的启动运行和停机。
5.2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按要求对设备设施工作状况(温度、压力、震动、异响、油位、泄漏等)进行巡回检查、调整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数据要准确。严禁设备设施超压、超温、超速、超负荷运行。
5.3操作人员发现设备设施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消除,对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如有特殊声响、强烈振动、有爆炸、着火危险时),应采取果断措施,甚至停机处理。并随即通报工程部门。在原因没查清,故障没有排除的情况下,不得盲目启动,并将故障做好交班记录。
5.4认真做好设备设施润滑工作,坚持“五定”、“三级过滤”。即五定:定人、定点、定质、定量、定时。三级过滤:油桶、油壶、注油点,每倒换一次容器,都必须进行过滤。
5.5对本岗位内的设备设施(包括电机)、管道、基础、操作台及周围环境,要求班班清扫,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设施见本色。环境干净、整齐、无杂物,搞好文明生产。
5.6及时清除本岗位设备设施、管道的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泄漏率。操作人员不能清除的.泄漏点,应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清除。
5.7严格执行设备设施运行状态记录,记录内容包括:
(1)、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2)、发生的设备设施故障。
(3)、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4)、设备设施卫生及工具交接情况。
(5)、注意事项。
5.8设备设施停机检修时,应积极配合机修人员完成检修工作,参加试车验收。
6、机、电、仪维修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6.1定时对分管设备设施进行巡回检查(每日1~2次),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及时消除设备设施缺陷,并作好记录。对一时不能处理的故障应及时向车间设备设施维修人员反映。按车间安排执行。
6.2指导和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设施,检查设备设施润滑情况,发现违章操作应立即予以纠正,对屡教不改者,应向车间主任报告给予处理。
6.3设备设施维修人员定期对电器仪表及配电进行清扫,保证电器仪表灵敏可靠。
6.4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6.5设备设施发生临时故障时要随叫随到,积极进行检修。
7、对本岗位范围内的闲置、封存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五、检查:
1、检查制度的实施情况和设备设施实际保养状况。
2、按工程部对个人三级进行按月考核,并给予相应的奖罚。
锅炉维修方案 篇9
(一)总则
1、锅炉、压力容器是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和装置。为确保其安全、经济、合理地运行,保障职工生命和设备的安全,根据部颁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2、本管理办法之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家质监总局新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
3、本管理办法不适用船舶、机车上的锅炉和压力容器。
(二)职责与分工
1、分管设备工作的副经理,必须高度重视锅炉和压力容器科学管理,并列入工作议事日程,抓好各职能部门的业务管理工作。
(1)锅炉压力容器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安全科、安全科须设专人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和协同上级主管监察检验部门,做好锅炉、压力容器的检查、检验、监察工作,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2)车间应根据本单位锅炉和压力容器的拥有量配备专职或兼职技术管理员,负责编制其检修、备件、检验以及安全附件表、计等定期校试的计划,及时向主管科室报告设备不良状况,各级专业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2、责任分工
(1)分管设备工作的副经理,对全公司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及时准确地批转上级领导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规程以及校试管理办法等,并责成主管职能部门组织学习、实施和检查落实,有权对工作人员和操作运行人员的工作进行奖惩。
(2)主管业务部门安全科,负责对全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协同上级主管监察部门定期对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进行审验、校试工作;负责按“条例”、“规程”的要求制定安全运行规章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负责组织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
(3)各使用车间、单位,对所拥有之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全部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包括台账、档案、维修、记录以及计划检修、定期检查审验、校试以及制定操作规程、岗位责任、事故、报告、处理及防范措施和交接班制度等。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经报分管设备的公司领导和批准,并与当地劳动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进行设计、施工、安装和投入运行。
(1)在技术改造和设备大修(包括移地大修)中,锅炉压力容器的建筑与其他建筑、管线等安全距离不符合国家规定,而由于环境条件限制无法改变者;
(2)锅炉、压力容器由于生产安排不能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者;
(3)锅炉、压力容器存在缺陷和隐患,而生产安排不允许立即停运者;
(4)新购置的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和首次投入运行者;
(5)锅炉、压力容器承压元件的挖补、改造修理者。
(三)设计制造与安装验收
1、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必须经由政府质监部门的审查批准,不经审查、批准的任何单位、部门不得肆意设计、制造。
2、锅炉、压力容器(包括成套设备中的压力容器)在验收交货时,必须附有国家规定的有关图纸、文件资料(说明书、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并认真清点存档。
3、锅炉、压力容器的施工安装,一般由经质监部门批准的专业队伍承担,有条件能力施工的,也必须报经质监部门审查批准后方能进行。
4、锅炉、压力容器的`施工过程中,除主管工程的人员外,安全、设备部门的主管专业人员也必须参加监督和检查施工质量。
5、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检修竣工后,必须经设备、安全等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合格,必要时,须报经上级质监部门的认可、签证方可投入运行。
(四)使用与管理
1、使用单位必须对每台锅炉、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台账、卡片等技术档案及其图纸、质量书等文件资料必须报送技术档案室存档和借阅。
2、每台锅炉必须有质监局锅炉科签发的运行使用证书方可投入运行。
3、使用单位必须按生产工艺要求和锅炉压力容器技术性能,编制操作、维护、检修规程,包括运行参数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设备运行记录,巡回检查维修记录,安全附件更换校试记录等。
4、维修锅炉、压力容器,必须按规程根据其技术状况和使用条件,严格执行日常和定期的检修、检验、校试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年进行一次内部检查,每六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超水压强度试验,其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25倍(气密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必要时将自检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投运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装置必须完整、灵敏、准确、可靠;其零部件必须完好。防止“跑、冒、滴、漏”和异常振动音响。
6、根据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或经检验鉴定已达报废标准的锅炉、压力容器,必须及时办理报废手续,予以报废。不得随意拖延和挪作它用。
7、锅炉、压力容器在运行、维护、检修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整,安全可靠;
(2)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改变原设计的工艺运行参数;
(3)检修施焊的焊工,必须持有相应项目的考试合格证;
(4)对受压元件,未经批准,禁止割、焊;
(5)不准带压检修或处理缺陷,不准敲击和紧固螺丝,对不同介质的容器处理后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8、容器操作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和考试合格凭操作证并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进行操作。
9、锅炉给水,必须按规定选择配置软水设备并严格控制水质,无可靠的水质处理措施,不准投入运行。
10、对季节性、间断性使用的或是停运、闲置的锅炉、压力容器,必须采取防腐保养措施。
11、锅炉、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有权采取紧急停运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允许范围采取各种措施不见下降;
(2)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露等缺陷危及安全。
(3)安全附件失灵,附属设备失效,接管断裂,紧固件损坏等危及安全;
(4)发生火警、房屋倒塌等外来因素威胁容器安全运行。
1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启用投入运行前,必须作内外部或全面检查:
(1)停止使用两年以上的;
(2)由外单位调入安装使用的;
(3)改变或修理容器主体结构,而影响强度的。
(五)事故管理和技术培训
1、锅炉、压力容器发生超温、超压造成脱水过热、鼓包变形以至爆炸重大事故,除及时上报外,必须按冶金部颁发压力容器有关管理规程调查处理。
2、发生重大事故,安全科必须派员会同市劳动监察和劳动保护部门等进行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或修复的安全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安全科、技术处必须负责和组织对锅炉、压力容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及专业基础知识和国家有关管理规程的学习、讨论,以不断提高操作和管理水平。
4、安全科必须会同上级主管部门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操作和检修的焊工进行技术学习、培训和考核工作。达不到要求者,不准上岗。
5、本办法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锅炉维修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整顿规范燃气行业市场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消除城区安全隐患为目标,按照“统一组织、辖区负责、部门联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谐有序”原则,通过集中开展燃气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彻底拆除城区内座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更新改造老旧燃气管线和超期服役燃气表,清除无证液化石油气钢瓶,清理天然气压缩站,确保燃气行业安全运行。
二、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拆除座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
市区需拆除座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共298处、16877平方米(具体明细由市建设局负责发至各区)对座压燃气管线的建(构)筑物先有管线后有建(构)筑物的予以无偿拆除;对先有建(构)筑物后有管线且“三证”齐全的由燃气公司与各区政府协商采取给予补偿或更改燃气路由等办法消除隐患。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安监局、规划局配合,各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2009年10月24日前全部完成拆除任务。
(二)取缔违法液化气站点、没收超期服役液化气瓶
月底前,市建设局燃气办完成对城区液化气市场的全面排查摸底。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没有经营许可,但站点条件达到经营许可要求的.促其尽快办理有关手续,纳入正常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站点及超期服役的瓶体,由市建设局牵头,各区公安、工商、安检、消防等部门配合,依法予以取缔、没收。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工商、安检、消防等部门和各区政府配合。
(三)更新改造燃气管道
由市建设局组织,市物价局、燃气公司参加,抓紧召开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研讨燃气涨价的可行性,根据会议情况市政府再专题研究庭院、户内燃气管道改造资金筹措问题。天然气价格方案出台前,燃气要加大巡查力度,根据《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保障方案》确保燃气安全运营。此基础上,由燃气公司负责对89.5公里街区铸铁管道进行更新改造,确保3年内全部更新完毕。街区16.3公里管网进行改造;年,重点对街区37.56公里管网进行改造。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督办,市规划、城管、园林部门配合,燃气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四)更换超期服役燃气表
根据《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保障方案》及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燃气公司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易发事故区域优先解决的原则,今年更换5万块燃气表的基础上,明年再更换8.5万块超期服役的燃气表。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督办,燃气公司组成专门机构、专门队伍具体实施。
(五)清理天然气压缩站
市安监局会同燃气公司对市区天然气压缩站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对街区燃气管道覆盖范围内的天然气压缩站,由燃气供应单位3个月内完成燃气管线敷设替换,不影响居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全部取缔。对街区燃气管道覆盖范围外、暂时不能使用管道供气的用户,由市安监局组织天然气供应企业根据《市燃气发展规划》将敷设燃气管线相关路由纳入明年道路计划,年内完成工程项目审批相关手续和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明年实施并将天然气压缩站拆除。此期间,市安监局负责监督天然气供应企业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天然气压缩站安全运行。
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负责,市建设局、规划局、技术监督局、消防支队及各区政府配合,年底前取缔市区内全部天然气供气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建设局、安监局和各区政府要分别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主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燃气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采取领导干部包片、包户的办法,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综合整治,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自任务。市有关部门要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和指导监督工作,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积极为燃气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强化协调调度。市建设局、安监局等牵头部门要定期召开专题会和联席会,加强与各区和各有关单位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要实行周报告制度,各区和各责任单位要在每周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向市建设局和安监局报告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市建设局、安监局要及时审核、登记、备案、汇总,并及时以简报形式报送市政府、各区和有关单位。
(三)坚持依法行政。燃气安全综合整治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非常强,一项群众比较敏感和关注的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不听劝解、无理取闹、妨碍执行公务的'要坚决依法处理,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取得企业、产权单位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供气企业要走家入户宣传安全用气知识,使居民熟练掌握各种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同时,对长期无人居住的由辖区政府组织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配合入户普查,对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管道和部位,供气企业要立即实施更换,确保燃气安全运营。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导向作用,大力度、多角度宣传报导燃气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跟踪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锅炉维修方案 篇11
一、锅炉岗位责任制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锅炉房管理安全规定,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规章制度的实施。
2、每月对锅炉房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3、加强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4、参与锅炉技术改造等项目的决策和研究,督促检查锅炉及其辅助设备的维修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有责任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锅炉管理的使用情况。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改善司炉工人的劳动强度,使锅炉房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二)锅炉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1、在生产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锅炉班的管理工作。
2、熟悉国家锅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3、负责本班人员技术指导、工作安排和考勤工作。
4、组织本班组人员做好供汽(热水、高温导热油)设备安全运行和锅炉房卫生等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各种运行记录。
5、负责产汽(热水)量、耗水电量和耗油(煤、气)量等统计工作。
6、负责锅炉日常维护和检修易损备件和大修配件的采购计划。
7、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8、遇违规指挥和违规操作行为,及时制止。
(三)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服从安排、守纪律,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单位用汽需要。
2、司炉人员必须持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司炉证方可上岗,工作中要坚守岗位,严格操作;当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违章操作,严禁当班人员“大班套小班,小班一人干”。
3、负责进行点火、停炉、换泵等操作,随时注意控制箱、工作仪表变化,不断监视压力表、水位表,观察炉膛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对安全附件保护装置,煤斗、大小孔门,吹灰器及各挡板位置,认真进行检查。
4、对锅炉房运行设备应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整洁、不漏项,对设备故障及所采取设施,要记入运行记录中,并向领导反映。
5、认真做好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时按量向各润滑部位添加润滑油和润滑脂。
6、保持消烟除尘设备运行正常,烟气排放符合要求。
7、锅炉发生异常或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事故未经妥善处理,司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8、保持锅炉房内外清洁,设施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
9、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互教互学,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提高操作水平。
10、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二、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专(兼)职管理人员对锅炉维修设备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大小修计划及当月的维修保养计划,并督促维修人员完成及组织验收。
2、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3、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
4、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轴机各部位紧固情况,更换损坏的皮带或消除漏油现象。
5、安全阀应每周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连锁保护装置应每班试验一次。
6、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清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轴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7、应做好备品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同时做好设备台帐和档案等工作。
8、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和湿法保养工作。
三、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运行时水质要求,必须符合GB1576《工业锅炉水质》标准和GB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的规定。
2、锅炉用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化验,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应设锅水取样装置,对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设蒸汽取样装置。
4、水质化验工作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水质化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5、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6T/h的锅炉应配置除氧设备。
6、专职或兼职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且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进行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四、锅炉房清洁卫生及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清洁卫生工作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依靠司炉人员共同搞好。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要求做到锅炉房清洁卫生,用具、工具煤场、煤渣堆放、备品备件、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消除跑、冒、滴、漏。
2、当班人员应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盘干净清晰,水位表、压力表等清晰可见,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水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变压器等设备经常抹擦清洁。
3、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并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积油。
4、每周由锅炉管理人员组织所管区域进行一次清洁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5、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作为当班人员奖金考核指标。
6、锅炉房是生产的重要场所,必须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7、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锅炉房,不得擅自乱动设备、阀门、仪表等。
8、锅炉房内应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司炉工均应懂得正确使用这些器材。
9、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10、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11、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12、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13、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五、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做好接班准备工作,交班人员要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接班者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向接班人员讲清楚要注意的事项。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接班人员要进行接班检查,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核实锅炉设备状况、点清工具,如不符合应在“内容摘要”栏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由接班人处理。
7、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人员方可离去。
8、交班者,需要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8.1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8.2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8.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锅炉维修方案 篇12
为进步推进五台街道燃气安全工作,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燃气事故发生,根据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指导精神,结合我们街道燃气行业实际,现拟定五台街道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五台街办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韩凯(街办主任)
副组长:王健(街办副主任、安全生产主管领导)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办市容办,负责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具体事宜。
二、检查范围
街道范围内的液化气供应点、瓶装燃气流动供应点站,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点和各类燃气用户,审查企业的证照资质、安全管理档案资料、证件手续,对企业场站、管网、工程和各村村民燃气用户等。
三、燃气安全宣传和检查重点、内容
(一)燃气安全宣传
1、街办组织宣传车2辆,活动期间每日到各村循环宣传;
2、制作宣传卡片每户一册;
3、各村必须有3条以上横幅;
4、各村至少办二至三期黑板报。
(二)液化气充供气点、流动供应点(瓶装燃气运输车辆)。
检查清理燃气市场违法违规经营和供应行为(重点是液化气供应站点的库存量、钢瓶储量、销售和使用情况以及清理整顿非法充装、倒灌倒气行为),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每周安排一天对燃气市场进行执法检查。
1、资料审查:
⑴供气点生产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⑵供气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⑶安全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⑷燃气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记录;
⑸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⑹履行24小时值班记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紧急事故、抢修服务职责的情况等。
2、现场检查:
经营场所、场站设施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各类燃气储存、输配设施以及强检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等设备完好和定期检验、运行情况以及燃气设施重点部位的防冻措施执行情况)。
(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点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用户维修登记记录;
4、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燃气燃烧器具检测和备案情况。
(四)消防安全检查
1、防火制度是否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得以落实;
2、企业员工是否经过消防知识教育培训;
3、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4、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5、安全疏散出口、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能否达到紧急疏散要求:
6、消防器材是否完整有效;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9、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防爆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各用气单位(酒店,餐馆,驻地单位等)和各村检查检测
1、液化气瓶老化程度;
2、审验状况
3、连接软管老化程度;
4、有无一室有瓶情况;
5、报警器情况。
四、任务分工
市容办:全面负责做好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各办公室:负责所包村居民用气用户检查。
社会事务办:负责餐饮企业燃气用户的安全检查。
工商所:负责燃气市场执法检查。
各村委会:具体负责本辖区燃气、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督促各用户对存在的隐患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
五、检查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至8月7日,组织小组成员、各驻地单位、各村、企业负责人召开全街道动员大会,对开展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人员、资金,并广泛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能全面及时传达到各个用气单位。
2、自查自改阶段。8月8日至8月15日,各包村办公室和村负责人要对本村用气单位和居民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梳理无证经营液化气的.站点和村民瓶装液化气存在的安全问题,并逐一登记,进行整改。
3、集中整改阶段。8月xx日至8月25日,对瓶装液化气供应点、无证和违规经营、酒店餐馆内的液化气钢瓶,违规存放进行集中整治,由工商、公安、市容办联合开展。
4、总结评估阶段。8月26日至8月31日,在集中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回头看工作,全面回顾全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召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总结会议,总结和推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分析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订相应措施和对策,逐步建立长效的安全监管机制。
六、工作要求
1、燃气安全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的大事,务必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今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目标如期完成。
2、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区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各村要与街道燃气安全领导小组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加大检查、整顿和查处力度。专项整治工作在开始阶段就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针对隐患和问题,边查边改,对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认真把关,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3、突出重点,依法整治。结合本街道燃气行业的实际,抓住燃气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开展整治。同时我们要坚持原则,严格条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单位,必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闭。
4、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治工作要坚持立足治本,搞好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要将整治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监管结合起来;与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结合起来;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结合起来;与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结合起来;将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管理结合起来,达到燃气安全管理长治久安的目的。
锅炉维修方案 篇13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有奖有罚,以“预防为主”、“防微杜渐”和“防患于未然”的超前安全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零缺陷,共保一方平安。
1.2本制度制订了企业事故管理考核制度、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其它安全管理考核制度、考核奖惩办法及说明。
1.3本制度适用本企业范围内各车间、部门。
2.事故管理考核制度
2.1责任事故指经主观努力事前可以防止其发生而未能及时防止的事故。
2.2设备事故: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x千元(含xx千元)以上,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x%;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万元(含x万元)以上,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
2.3火灾事故:发生一次火灾事故扣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当月连续发生两次火灾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x千元以上(含x万元),x万元以下的加扣月奖金总额的x%,造成经济损失x万元(含x万元)以上,x万元以下的加扣奖金总额的x%,造成经济损失x万元(含x万元)以上,x万元以下的加扣奖金总额x%。
2.4伤亡事故: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
2.5盗窃事故:发生库存烟草制品或其它物品、车间(部门)财产一次被盗x万元以上(含x万元)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奖金总额的3%;被盗财产一次达x万元(含x万元)以上、不足x万元的事故,扣车间、部门奖金总额的6%。
2.6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参照xx烟办(xxxx)xxx号《某某卷烟厂公用车辆管理制度》,由厂办负责考核。
2.7凡发生一般的责任事故,根据情节轻重,扣事故责任者当月奖金xx%或取消当月奖金,并扣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当月奖金的总额的(xx-xxx)%。如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由厂部召开安委会主要成员会议研究处理,并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对事故责任者、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给予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如发生特大、重大事故,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处理。
2.8事故发生后,责任车间、部门的领导必须在1小时以内报厂领导或职能部门,并在3天以内填写事故分析报告上交厂职能部门;无及时上交事故报告的车间、部门,除按事故考核处理外,另加扣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x%;对隐瞒事故不报或隐瞒事故真相谎报的责任车间、部门,加扣其月奖金总额的(x-x)%。
3.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3.1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不准赤脚或穿拖鞋;不准将凉鞋当拖鞋穿;不准穿高跟鞋和奇装异服。女同志从事现场工作必须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脖颈上不得系围巾;男女职工严禁系领带。严禁穿着化纤类工作服、带铁钉类的鞋子及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罐区。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xx%,对违章个人予以罚款xx元。
3.2车间、库区、油锅炉房、油罐区、档案室、文印室、计算机中心、总机房及其它非吸烟区内严禁吸烟(包括节假日维修加班时)。检查发现有违章吸烟的,对个人课以罚款xxx元,并扣其所在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吸烟区烟头不按规定入缸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xx%,当月连续发现两次则取消其当月安全奖。
3.3严禁带手套在各种传动设备、设施、输送带和机床上操作。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xx%。
3.4使用砂轮时,人应站立在砂轮侧面,严禁两人同时共用一台砂轮机。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xx%。
3.5设备在运转中不准挂卸皮带,不准在近旁探取杂物,不准跨越运行中的设备,更不准将输送带当作载人工具;设备未停稳时严禁用手或脚及其它物品制止。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
每次每项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xx%,个人课以罚款xx元。
3.6起重设备(含起重车辆)应按规定持证上岗。严禁将叉车改变功能另作其它用途、随意开出厂外或搭乘人员和配重,自制升降机不得载人上下。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50%或取消安全奖。
3.7凡设备停机维护保养、检修或例保、周保时,必须切断本机总电源,并在电气开关或门把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标志,严格执行“谁挂牌,谁摘牌
锅炉维修方案 篇14
为确定学院的设施设备等维修计划和维修手续,保证设备设施的维修管理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本暂行规定中的维修是指建筑物、构筑物、车辆、搬运工具、各类设施设备和备品的'增设、修理、改造和更新。
三、维修工作的责任人为后勤处处长。
四、责任人负责制订所属设施设备的维修计划,并根据相关的财务手续,依据维修计划和预算,组织实施维修业务。
五、财务处长负责协助责任人,编制综合维修预算,检查执行预算情况。
六、维修计划制订程序:
1、责任人在维修前,应向行政分管院长提交维修计划。
2、行政分管院长确认有必要,并从技术的角度会同各方相关人员对维修计划的内容进行审查,提出维修的投资计划,并将投资计划交财务处长。
3、财务处长根据投资计划编制资金计划。
4、维修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上报院长办公会议裁定。
5、裁定通过后,由行政分管院长通知责任人实施。
七、维修实施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1、责任人接实施通知后,组织讨论具体的维修工程方案,并制订出详细的实施计划,提交行政分管院长和财务处长后,组织实施。
2、紧急性的维修工程,不需要办理上列手续,直接由责任人向行政分管院长申请报批后,组织实施。
3、当责任人制订的详细实施计划的内容、期限和预算与维修投资计划有显著差别时,应根据第六条的程序,修订维修投资计划。
八、维修投资计划的变更
1、维修工程实施后,如维修内容、期限、预算等需要作重要变更,或需追加预算时,责任人向行政分管院长汇报情况,并提出相关申请。
2、经行政分管院长审查后,编制投资修正案,同时财务处也相应更改资金计划。3、维修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的修正案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九、维修实施状况汇报
责任人应及时向行政分管院长汇报维修进展和预算执行情况。
十、小件和另、配件维修工作直接由后勤处处长安排处理。
十一、维修工程完成后,相关材料存档备案。
十二、本规定由后勤处负责解释和修订,并自二〇〇六年九月起施行。